死刑!山东两女幼师被杀案宣判,遇害者家属:嫌犯说是初中时被骂过想报复
来源 | 潇湘晨报、晨视频
记者 | 吴陈幸子
10月18日上午,“山东两名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在平度看守所法庭宣判。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李某勇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0月9日上午,此案在平度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刘某某父母出庭后都表现出极度的愤怒。其父亲刘继明气得在车上一度缓不过气。母亲周玲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庭上嫌犯始终在回避,一直在提自己有精神病,要申请做精神鉴定。
潇湘晨报记者随后从此案辩护律师李彩娥处了解到,对于嫌犯要求做精神鉴定的申请,法院没有进行正面回应。但检方也表示不认可其有精神疾病。目前尚未有客观证据证明嫌犯有精神病史。
另一名受害者李某菲家属的诉求和刘某某家属的诉求一样,都是希望给予嫌犯最严格的惩罚。此次开庭后,李某菲的家属向刘某某的母亲表示,认可刘某某见义勇为的行为。
关于李某勇行凶报复李某菲的具体原因,刘某某父亲曾了解到,他与李某菲是小学同学,多年再见后,他对李某菲展开追求,但遭到后者拒绝,“更多细节要到法庭上听他们说才知道。”在10月9日开庭审理后,刘某某母亲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被问及对李某菲行凶原因时,李某勇只表示是对方在初中时骂过自己,未提及感情纠葛,自己也不太清楚。
10月18日一审宣判后,刘某某的家属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李某勇在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后“很镇静,立即提出上诉,自始至终都没有对我们有过一句道歉”。记者另从辩护律师处获悉,李某勇此前要求做精神鉴定的申请未被法院通过。
此外,刘某某家属称,李某菲家属和出租屋内另一名幸存的女幼师,“一直没给我们女儿说过一句公道话,连个道歉都没有,我们很气愤。”刘某某家属正考虑向李某菲家属和另一名幸存女幼师提出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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