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村干部被曝户口上有三个“幽灵小孩”,警方:历史遗留问题,不涉人口拐卖
近日,志愿者上官正义爆料称,有举报者反映,山西吕梁文水县西城乡新立村前村支书王某光,曾将3名孩子落户在自己家,但实际这3名孩子并不在王某光家中,甚至不曾在村里生活。
举报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村前村干部疑似冒用了其父亲的身份信息做“弃婴捡拾证明”完成领养,但其父亲对此毫不知情,父子俩从未见过这些被领养的孩子。
▲文水县相关部门回复王先生的网页截图 受访者供图
根据王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文水县民政局在9月27日的答复内容:经查实,未查询到陈某相关办理孤儿的档案信息,陈某不属于孤儿。同时,也未查询到陈某办理收养登记的档案信息,陈某未在民政局办理过收养登记。
记者致电文水县民政局,一名接线的工作人员证实,霍某忠确为民政局工作人员,但是否与领养落户一事相关,目前还正在调查中。上述接线人员还称:“我们局里查不到王某光领养这3名孩子的任何信息,也未曾向其他部门提供过关于陈某的‘弃婴捡拾证明’。”
同时,根据上官正义提供的其在文水县民政局走访时的现场视频和录音内容,文水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从未给陈某补录户口出具过《弃婴捡拾证明》,按规定这张证明是公安机关向民政部门提供,而非民政部门向公安机关出具。”
“弃婴过户给他人系历史遗留问题”
派出所所长:不涉拐卖,过去办案确有瑕疵
为何文水县公安局的回复内容与文水县民政局的说法相悖。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中国公民收养办法》也看到,其中第6条第3款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人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文水县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所长武繁兴,他称据他了解,因王老伯不识字,因此捡拾弃婴证明材料系新立村村委会代写,签字也系前村干部王某光代笔。武繁兴确认此事王老伯应知情:“当时公安机关未要求王老伯做捡拾弃婴笔录,这是当初办案过程中的瑕疵。”
至于为何多名孩子被过户到王某光名下,且民政局无记录,武繁兴回应称:“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他称,此前新立村村里的医院(现已倒闭)出现弃婴后,或因对国家收养政策不熟悉,通常做法便是将弃婴落户在新立村村民名下:“我们排查发现,先后有七八名儿童都是这个情况。”
武繁兴也明确告诉红星新闻:“根据公安机关核查,王某光将3名孩子的户口上在自己名下,也是当时村里弃婴上户的普遍做法,背后不涉及骗取国家补助金,也不存在人口拐卖等问题。”
至于王某光领养的另外两名孩子张某和杨某,武繁兴表示,其中杨某因找寻不到亲生父母,已被太原市一机构收养;而张某则回到了亲生父母家中,陈某也已被城里一对夫妇收养。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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