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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广东女孩被拐案开审:拐骗者仍在“狡辩”,公诉机关当庭提高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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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被拐15年的广东女孩蔡佳玲终于跟亲生父母团聚。

4月11日,当年拐走蔡佳玲的张某君涉嫌拐骗儿童罪一案,在深圳龙岗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天中午,其父蔡先生在庭审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张某君当天在法庭上对着所有人说了句“对不起”,但没跟他们一家人单独道歉。此外,公诉机关也当庭提高对当事人的量刑建议,由之前的“3~4年”调整为“4年3个月~5年”。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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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当年发布的寻女海报

当事女子未单独道歉

公诉机关当庭提高量刑建议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蔡佳玲被拐案开庭当天,不少仍坚持在寻子路上的家长赶到法院外,希望能得到关注,早日找回自己失散的孩子。

当天中午庭审结束后,蔡先生和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张某君当天在法庭上对着所有人说了句“对不起”,但没跟他们一家人单独道歉。

参加庭审的人士称,张某君在法庭上一直辩解说是孩子想吃糖,自己用糖果引诱,但事实上是抢了孩子的雨伞,孩子跟着她去是为了把雨伞拿回来。“法庭当庭播放了监控视频,张某君在看过视频后就不说话了。”

法庭上,蔡先生曾质问张某君当年拐走女儿后又来过深圳,也知道他们一家的地址,为何没把女儿还回来?但对方没说话。

据参加庭审的人士透露,由于张某君在法庭上对一些事实进行狡辩,以及一些陈述前后互相矛盾,公诉机关也当庭将量刑建议由之前的“3~4年”调整为“4年3个月~5年”。蔡先生说,在听到公诉机关提高量刑建议后,自己很高兴。

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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