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督查路上无视村民拦路“告状”?这件事应该分两面来看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9月10日,有媒体报道称,9月6日,湖南衡阳县一名女子试图拦截下基层的衡阳县县长车辆反映情况,结果车队照常驶离。9月11日,衡阳县委宣传部通报称,当事人戴某拦住第一台车要求反映情况。第一台车靠左停车后,坐在该车上的井头镇党委书记戴湘衡下车与戴某在车辆左前方交流,第二台车经过第一台车时,司机未觉异常即驾车离开。目前,衡阳县委主要负责人就当事人反映其公司中益石材股权纠纷等问题,组织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井头镇等部门与当事人戴某的丈夫洪某两兄弟见面沟通,并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中益石材的股权纠纷。(据9月11日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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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作为一县之长,如果看到有人拦车反映问题,从职业伦理方面来说,还是应该高度重视。官员开展工作要走群众路线,到群众中去,倾听基层的声音,了解群众的诉求。现在群众找上门了,为什么要避而不见呢?这说不通。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孙浩当时看到有人拦车反映问题,理应及时下车了解详情,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如果镇党委书记看到有人拦车反映问题,当事人要找的是县长,自己就应该及时如实转告给县长,让县长来处理,那就不会造成这样的“误会”。
村民拦车反映问题,肯定是有备而来。领导干部要想不被推到风口浪尖,尽自己的职责和本分做事即可。
我们看到,目前当地多个部门已介入处理股权纠纷事件。即便如此,在此也要提醒,处理问题最终还是要讲法治,不能谁闹谁有理。毕竟,作为这种民事纠纷,官方除了调解或提供司法指导之外,能发力的地方不多。如果双方矛盾无法调和,引导他们走司法途径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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